光天津、北京抓侮辱袁隆平的网络喷子,远远不够
文|庄志明律师
昨天袁隆平与世长辞,举国悲痛的时刻,一些网络渣渣居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开始诋毁、侮辱袁老了(有的甚至是集体通稿诋毁),昨天我就写了这篇文章致敬袁老,谴责恶媒,严惩喷子,呼吁抓捕这些渣渣。
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呼吁下,公安行动了,先是天津抓了一个:
后来北京又抓一个:
非常欣喜的这两个喷子都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开了很好的头,诋毁、侮辱袁隆平不是轻描淡写治安处罚,而是大刑伺候,很是大快人心啊。
尤其欣喜的是,天津的警方通报旗帜鲜明地指出:英雄烈士不容亵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公然侮辱英雄烈士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显然天津警方已将袁隆平作为英雄烈士对待,对袁隆平按照《英雄烈士保护法》予以保护,这个非常给力了。
《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昨天新浪微博作为网络运营方也对诋毁、侮辱袁隆平的相关网络账号予以封号,希望公安部门对新浪微博封号处理的几个账号渣渣予以线下追踪和处理,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而不是停留在线上的封号。
网络舆论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场,在这个战场上,公安战士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公安战士必须英勇顽强地消灭一切侮辱、诽谤英雄烈士,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网络喷子和社会渣滓,这是公安的责任,更是公安神圣的使命。
天津、北京的公安已经行动了,其他地方的公安也该行动了,在舆论战场上,公安有必要比学赶超,把网络喷子一个个送进监狱,监狱才是网络喷子最好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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